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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分家协议,涉及房产问题

分家协议,涉及房产问题 各位律师您好:谢谢您们在百忙之中能看到我询问的问题,并及时给与建议。我的情况如下:我爱人是外地农户,我们98年结婚。在结婚前,因男方家没房子,我未来的公(北京市城市户口)97年在北京某郊区花5万购买了一处农房。当时只是写了一份购买协议,购买人是我公公的名字。没有房本,房基地批示。当时也没这个意识。99年我就把我的农村户口迁到此处房产。房本上我是户主。之后5年我爱人的户口也迁过来,成了北京农户。几年后我们有生有一子。现在这处房产上有我们三口的户口。我公公还有一个儿子,是外地农户,一直也不在此房居住。平时都是我们照料老人。现在老人年事已高,我爱人的哥哥想哥俩分家,要此房产的一半。(因为这处房产近几年要拆迁,涉及拆迁补偿)。我想问问专家:1.怎么写分家协议能最大化的保证我们的利益? 2、即使以后拆迁补偿,因我们是本村村民,拆迁给我们的福利、待遇在分家协议上用注明吗?因为现在还没有拆迁。3.我也看过咱们国家的法律,城市户口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的房屋。如果原房主要房,只能得到建筑物评估的补偿款,拆迁补偿是要给原房主的。如果这样,我们一家的补偿还有吗?  在线等待专家的答复。谢谢!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zj092……(北京)
提问时间:2013-07-26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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