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60岁以上出现拖欠工资不能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吗?
60岁以上出现拖欠工资不能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吗? 两家公司合作共同完成一个项目,两家公司聘用我做这个项目的负责人。所以,我和这两家公司签订了两年劳动合同,一家公司按合同约定毎月发给我工资,而另一家公司按合同约定,每年年底 应补发给不足年薪总额的剩余部分;今年6月1日合同到期,另一家公司两年应补发的工资共计22.4万,一分未付。第一年后多次催要,一直推托,说晚些时间付。现在合同到期两个月过去了,合同没续签,准备拿到工资离开这个单位,先催要另一家拖欠的工资,但得到仍推托,更甚者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无奈,根据律师的提示,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帮助协调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富成(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3-07-25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