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哈尔滨我想咨询一下我跟我爱人事再婚,爱人有一女儿,我和爱人有一套共同房产
一套共同房产女儿有继承权,按法定继承办理。
您好,据您所述,这属于遗产继承纠纷,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您所有,所以该共有房产的一半属于您爱人的遗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您可以拒绝对方无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