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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能不能签署两份劳动合同

能不能签署两份劳动合同 我是2010年毕业的学生,5月份时为了落户在上海与一家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户口于8月份落在上海,但落户期间我在北京又得到了更好的工作机会,想和北京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我不想放弃已经办好的上海户口,另一方面也想在北京工作。已经和上海那边的公司商量好三个月后离职,这三个月要交社保,但由我自己承担。同时我也想开始在北京的公司工作。这样就有三个月的时间内我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交两份社保,这样会不会违反法律?怎么解决才能既保住户口又保住工作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cebot……(北京)
提问时间:2010-08-17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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