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卖房子的方式是否稳妥
卖房子的方式是否稳妥 我想卖房子,但因为我的房子是20多年的老房子,使用的是老式房产证,即不能过户和贷款的房产证,于是一个买房者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想用这样一个方式来买我的房子并且得到房子管理的所有权:先将买房的钱(60万)打到我的账户上,再让我写欠条,写如若7天不还便用房子做抵押还他,他找律师和法院公证房子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归他. 我想问这会不会是一个骗局?中间是否有漏洞或不妥的细节或合同上文字不妥当导致我受骗?这种方法可以相信么?(此买房者不是熟人,只是经人介绍,买房的意图据说是用来搞投资,而且律师是买房者找的,法院据说有他的熟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caby(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7-23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