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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无证件对方乘客脚受伤

双方无证件对方乘客脚受伤 对方的摩托车撞到我的汽车上对方的乘客受伤,因我无驾驶证,对方是无牌无证的摩托车.交警判定各负50%的责任,对方在治愈出院后提出伤残金43150,精神损失5000元,小孩抚养1685元,老人生活费4210元,误工费15000元,护理费7500元,交通费1500元,生活费4000元,营养费5000元,后续手续费15000元等要求,并说这是我一个人的责任,请问我该支付吗?对方的这种行为属于敲诈吗?他提出的这些要求都是在没有残疾鉴定的证明下要求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ke2510(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8-17 10:2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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