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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时财礼,陪嫁,首饰应该如何分配?

离婚时财礼,陪嫁,首饰应该如何分配? 我领证50多天,婚礼举办了才20天,因为性格不合要办理离婚。结婚时男方给女方六万彩礼,4万衣服钱,买了3万5的首饰。女方把六万全部买成电器和家居用品陪嫁,衣服的四万两万用作男女共同买衣服(女方买的多),剩下的两万用作婚后旅行。请问离婚的话彩礼钱,首饰和衣服钱是否都要退还男方?陪嫁我是否可以要回?(夫妻从领证开始就一起生活)还有一个问题是旅行的时候女方父母借了一万给夫妻,回来时没有花掉,女方归还父母还债,请问这一万算不算共同财产?离婚时要不要给男方?还有男方每次来女方提的烟酒离婚时要不要退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uomin……(陕西)
提问时间:2013-07-21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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