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怎样维护我们的权益

怎样维护我们的权益 你好,我是一名车主,将其车辆挂靠在运输公司以公司名义运营,我雇佣的司机在卸货时被砸伤,给其垫付医药费已出院,后来他不本人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工伤,仲裁判定我是非法用工和劳动关系要按工伤处理赔尚,我认为《不是非法用工和劳动关系》;;应该按照一般人身伤害处理,和给与赔尚,;请咨询一下到底应该按什么依据处理呢,我属于非法用工吗?     谢谢 。 难道所有的错误和责任都要有车辆实际所有人无条件承担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孤独求胜(山东-滨州)
提问时间:2013-07-20 16:0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