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重婚认定,抚养费追偿
重婚认定,抚养费追偿 某女16岁因怀孕跟男A结婚,结婚时女方父母不曾知晓,也没有提供任何证件,结婚证是由男方一手包办,用假的信息和名字登记。之后离婚,但是没有履行程序,只是签了一个分手协议(双方按了手印)。现在,某女与男B正式结婚,但是男A却因为之前的分手协议不合法,无法再婚,男A要求女与其正式离婚,但是此时该女已经正式结婚。请问,某女是否是重婚?
还有,我看了婚姻法。婚姻无效的条件之一是“未达到法定年龄”。现在该女已经30岁,与男A也协议分手多年,但是现在已经与男B正式登记结婚。那么,是否可以申请婚姻无效,也就是有没有丧失申请条件?在原婚姻宣告无效之前,是否构成重婚?那么男A应该做才能再婚?
还有双方育有一子,长期由女方抚养。但是,男方长时间没有过来探视(时间长达7年),也没有给予任何生活费用,请问女方是否可以要求追偿?还有,孩子的户口在男方,女方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将户口改签到女方来?
此事,除了女方已经登记结婚之外,男A在分手之后也跟女B在一起长期以夫妻关系对外宣称相处(这应该是所谓的事实婚姻),并新生一子。我想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可以认定双方都有过错?是不是男女双方都可以认定为重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看在因为不熟悉法律程序,且社会危害小而免于对女方或者男方的处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endan……(重庆-大渡口)
提问时间:2013-07-20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