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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问题
毕业生档案问题 我是应届毕业生,在厦门实习。实习期间,签署三方协议。所在单位无权接收档案,厦门地区人才市场不接受大专生档案(就业协议书没盖到厦门人才市场的章)。学校不负责保管学生档案,所以我的档案要被打回原籍(漳州)。收到到生源所在地的人事局报到的报到证,成为待就业毕业生。毕业后我仍在该家单位工作。必须在满四年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并且缴满四年的社保医保,厦门的人才市场才会接收你的档案。
请问:1、我去原籍人事局报到,会收我的的报到证不还我吗?
2、一年后,我能否办理转正手续吗?
3、像我这种情况,能保留干部身份?怎么保留最好?
4、什么情况下会将永远失去干部身份?
5、四年后,我档案要转到厦门,是属于改派吗?
6、改派有什么好处,对我转档有何影响?
7、在人事局办理哪些手续,对我以后转档有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青青于蓝(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3-07-19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