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政府开发修路,不采用征用而采用租赁的赔偿标准?

政府开发修路,不采用征用而采用租赁的赔偿标准? 我家是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的,目前政府要在我们那里修一条路,本来应该是征用土地,河南省土地征收采用区片综合价格每亩补偿8万多(不包括青苗费),但是市政府说租赁,每年给1500/亩,青苗费附属物等一次补偿(水浇地3000/亩,菜地5000/亩),请问这样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公平?或者政府到底在规避什么?(注:政府说如果招商引资了,就一次把征地补偿款等给清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ong1……(河南-许昌)
提问时间:2013-07-19 21:0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