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孩子的抚养应由谁来承担
孩子的抚养应由谁来承担 10年7月初孩子的父亲因生病(白血病)去世,留下了一个6岁的女儿,孩子的父亲留下了一套房子和一笔存款,这些个财产是当时孩子的父亲拒绝治疗留下的,房子是婚前由父亲个人出资购买,存款也是由他个人所挣,其母亲婚后未上过一天班,现其母亲已上班为由(上班是三班制),要求爷爷奶奶带孩子,在孩子的父亲去世后,7-8月在孩子父亲留下的存款中已给孩子的母亲支付了抚养费,因爷爷奶奶年事已高,而且又不识字,已无能力在抚养小孩子,请问这种情况其母亲是否一定要承担孩子的抚养,可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解决财产及孩子的抚养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Qa8042(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0-08-16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