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 你好,我想问下,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的事,带了所有证件去房产办了,工作人员先让去公证处开了公证书,一式两份的双方都签了字摁了手印后又盖了公证处的公章,又去地税开了免征收税的单子,所有手续都按照房产办说的去做了,但现在房产办又说加名字要按照现在评估的房价的百分之一来收费,才能把名字加上去,这样算下来我又要多交四五千的费用呢,我就加个名字怎么还要收那么多的钱呢,房子是一次性付完的,当时该交的都交了,怎么现在房产办又要收这个费用呢?有点接受不了,请问河南驻马店平玉县的房产办都是这样走程序的吗,如果我不交这个费用就加不了名字,去公证处开的公证书也收了550元,请问如果不加名字了,开的公证书具有法律效用吗如果离婚的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七月十九日(河南-驻马店)
提问时间:2013-07-19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