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打架纠纷赔偿

打架纠纷赔偿 本来在车上与一女人发生矛盾,经过大概如下:此女座位在我斜后方,持续打电话近个把小时,因本人较累,想睡会,被她屡次吵醒(听电话内容非工作电话),在其它数人提醒她无效后,我忍不住说,你能不能不要打这么长时间电话,声音小点,对方便冲我发火说关你屁事,继而双方发生口角,我有带妈骂人,彼此吵几句后,暂停几秒后,她扔念叨着骂我,也带妈了,我便站起指她并还嘴,于是对方先动手打我的脸,随后扭打,彼此有拳脚后,我不想扩大事态,想按住她的手结束扭打,但对方为彪悍女,抓不住,于是按了头发让她不能动,停止后,我做回座位,他突然从后面袭击我头部两下,我只是威胁她再动手,我就动手了,于是停止。随后她电话叫人威胁要报复我,于是我也叫人预防后,为防止扩大事态,便报警。到车站派出所后,她家人带她去医院检查,医生建议住院观察,主要是颧骨处淤青,说怕眼睛有问题,鉴定为轻微伤,最后观察后眼睛是没有问题的。我身上有多处淤青,食指关节有肿,但当时没去医院(没经验),请问这样的经过,她住院所产生的医药费我大概要付多少比例?对方还提出营养费,误工费,我该承担吗?(我也为此事请假了。大家时间损失一样的)。另外,调解时,派出所未给出责任划定,我问他们,他们便说说这个要看你们双方协调的。现在就是对方要我全部付医药费,还要营养费,误工费。这样合理吗?派出所协调后虽然降了些,但仍然是我包了医药费,还要出一部分钱,派出所也建议我出,但不要求,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elan……(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3-07-18 23: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