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打架纠纷赔偿
打架纠纷赔偿 本来在车上与一女人发生矛盾,经过大概如下:此女座位在我斜后方,持续打电话近个把小时,因本人较累,想睡会,被她屡次吵醒(听电话内容非工作电话),在其它数人提醒她无效后,我忍不住说,你能不能不要打这么长时间电话,声音小点,对方便冲我发火说关你屁事,继而双方发生口角,我有带妈骂人,彼此吵几句后,暂停几秒后,她扔念叨着骂我,也带妈了,我便站起指她并还嘴,于是对方先动手打我的脸,随后扭打,彼此有拳脚后,我不想扩大事态,想按住她的手结束扭打,但对方为彪悍女,抓不住,于是按了头发让她不能动,停止后,我做回座位,他突然从后面袭击我头部两下,我只是威胁她再动手,我就动手了,于是停止。随后她电话叫人威胁要报复我,于是我也叫人预防后,为防止扩大事态,便报警。到车站派出所后,她家人带她去医院检查,医生建议住院观察,主要是颧骨处淤青,说怕眼睛有问题,鉴定为轻微伤,最后观察后眼睛是没有问题的。我身上有多处淤青,食指关节有肿,但当时没去医院(没经验),请问这样的经过,她住院所产生的医药费我大概要付多少比例?对方还提出营养费,误工费,我该承担吗?(我也为此事请假了。大家时间损失一样的)。另外,调解时,派出所未给出责任划定,我问他们,他们便说说这个要看你们双方协调的。现在就是对方要我全部付医药费,还要营养费,误工费。这样合理吗?派出所协调后虽然降了些,但仍然是我包了医药费,还要出一部分钱,派出所也建议我出,但不要求,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elan……(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3-07-18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