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按照目前《精神卫生法》给予精神病人自愿治疗和出院自由的权利,后患无穷?

按照目前《精神卫生法》给予精神病人自愿治疗和出院自由的权利,后患无穷? 目前《精神卫生法》给予精神病人自愿治疗和出院自由的权利,而精神病人,尤其是精神分裂症重者,事实上只有药物控制下的基本稳定,根本不可能治愈的。而他这样的人一直都不认为自己有病,逃避治疗,现在好了,他按照精神卫生法要求,保障他自由的权利,强烈要求出来,可他没有实际有效的监护人,同时即使有监护人,事实上这样的精神病人问题出在不是你监护他,而是他要管你,让你按照他都意图去行动。这样他在外基本上自由了,但对家人和社会的危害怎么控制?出了问题谁承担?监护人明知监护不了,无力监护,而法律有强制要求他承担监护责任,这不是很矛盾的法律吗?
不管精神病人现状,一律给予自由,今后精神病人犯事、杀人的问题将不断上升,社会危害极大。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邓燕子(北京)
提问时间:2013-07-18 19:3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