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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案件:取保候审结束后,如果要再传唤当事人,是不是要向当事人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跨省案件:取保候审结束后,如果要再传唤当事人,是不是要向当事人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跨省案件(当事人是广东省的,在广东省内销售假冒商标,但是被江苏省公安机关过来广东省抓的,从来没有在江苏销售的):现在取保候审结束后,如果江苏公安机关想要再传唤当事人录口供之类的,是不是要向当事人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然后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录口供之类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yg666……(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3-07-18 18:2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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