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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单位公房的内部委托拆迁协议书可以填写去世之人的名字吗?急!谢谢!

单位公房的内部委托拆迁协议书可以填写去世之人的名字吗?急!谢谢! 我家原公房承租人为我父亲,去世三年后家中拆迁,母亲作为变更后的承租人与单位签订售房合同,并已取得房产证。现在妹妹与母亲打官司,要求分割房产。出示证据时拿出了一份委托拆迁协议书,甲方为公房单位所辖的开发公司,乙方为我父亲生前所属工作单位。内容是乙方委托甲方对本单位腾迁户XXX(我父亲的名字)的XXX号住户依法实施拆迁。签订时间为父亲去世后六年。是在我家已从公房中搬迁完毕后。
现在妹妹利用这份协议书,想证明我父亲去世后,承租人未变更为我母亲(母亲有证据证明已变更),借此想利用共居人的身份要求与母亲分割平等的房产权。
请问,为什么我父亲去世后,单位还能把他的名字填写在协议书上啊?这份协议有效吗?与我母亲作为承租人直接购买房产的行为有必然联系吗?
谢谢您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爱碰碰(北京)
提问时间:2010-08-15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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