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仲裁

原单位以工作未交接完为理由拒绝支付工资

原单位以工作未交接完为理由拒绝支付工资 我在原单位做的是库管一职,离职前提前了一个半月提出的辞职,月底把所有的该交接的也交接清楚了,在任职期间原单位委托另外一个单位做事,在库房领用材料,是由我负责领用的,交接的时候也打了清单出来,另外个单位也过来认清了,但是原单位却要我自己私人去追回材料款才给我结工资,而且说的给我们签合同也一直没有签,请问我这样的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waik5……(重庆-九龙坡)
提问时间:2013-07-16 16:5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