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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派出所能在只有人证没有物证的情况下判定双方责任吗?

派出所能在只有人证没有物证的情况下判定双方责任吗? 在喝酒过程中,被别人打了,时间是中午两点,一起喝酒的除了自己,都是对方的亲戚和生意伙伴,对方4点半报案,报案理由是嘴破了,说是我咬伤的,证人都是他们自己人。派出所说我们没有证人,所以只能找对方调解,(但是对方的嘴明显是撕裂伤,不是牙齿形成的对合伤)。我要求对方举证,他的伤口是咬伤,但是到现在没有结果;1、派出所会只因为人证具备,物证不能证明的情况下,就认为我是过错方吗?2、如果因此派出所就认为我是过错方,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ongji……(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3-07-16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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