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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产权转移签定分开店面协议就可以了吗??

门面产权转移签定分开店面协议就可以了吗?? 我老爸跟我姑妈一起合买了两个门面,已用了10年左右的,老一辈考虑到怕后人以后因为门面管理上出现分歧而造成双方关系的破裂,后来决定将两个门面分开成单独拥有产品,后来在所有共同产权所有人及双方长辈在场的情况下以《分店合同》的形式将两处门面产权分开。因考虑到两个门面不在同一路段,地段好的支付给稍差一点的补偿款10万元(收到补偿款的已出具收条)。现在该合同书已顺利完成。请问现在是不是可以单方面到公证处将此合同进行一下公证,是不是对以后避免纠纷有好处,如果公证了,以后如果另一方不在场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的将产权转移到本人的名下。有劳专家指点迷津,万分感激~~~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ywx97(湖南)
提问时间:2010-08-14 13:5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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