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前一个公司开的离职证明交到现在公司手里,我上班十来天要离职,能拿回我的前一家的离职证明吗?
可以的
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你好,离职证明一般在你找工作的下一家公司有需要,而且开具离职证明也是公司的义务,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直接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建议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与单位协商。
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所以原单位有开离职证明的义务,这个与拿工资是不相冲突的。你既可以要求为你开离职证明,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如果单位逾期(离职时一次性支付)不会的的,还可以要求加付赔偿金。
建议你与公司协调解决吧,离职证明也是要到下一个单位使用的,公司有义务为你开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