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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问题

车祸问题 2013年7月8日,自己驾车从街上路过,看见两老太婆在聊天我停车按喇叭,两人全部让开。但一人靠在路边自己的三轮车上把一只脚伸在很外面在车子右侧从车里看不见,车子左侧全是违章摊位(是否可追究城管责任?有照片证明),结果车子刚刚抬速车轮钢圈擦掉她脚上手掌大小一块皮并造成脚腕处多处骨裂(医院证明其有严重骨质酥松),在交警队交警判定全责。她69周岁,从事街道打扫工作临时工(工作时未穿反光背心),之前已经有残疾证,如果这次她伤残等级加重是按加重后等级赔偿,还是按加重后等级减去她原先残疾证上的等级赔偿?自己已将住院期间的医药费承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后续赔偿有哪些赔偿,其中误工费按照嘉兴市海宁这边怎么判定?如果走法院途经最终判定后,以后出现毛病是否还要承担?(老太婆高血压、关节炎、骨质酥松等毛病很多)。请教相关法律,在此先谢谢相关法律人事!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yjxl/……(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3-07-12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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