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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我在一家餐饮公司当司机,当初应聘的时候他们的条件是包吃住,每天工作不到8小时,早4点上班,下午1点半左右下班,实习工资1200,正式工作1500,不出交通事故每年还有额外的奖金。后来调换了工作,往外送餐,司机管分餐,1400稳定工资,每月2天带薪假期,一般是早6点-晚7点,中午2-4点休息,后来因为他们没有给我交劳动保险,再加上待遇不公平,我辞职了,他们扣我的违约金,我准备向劳动保障局提交要求公司支付劳动保险,公司他们说这样就要我跟打官司,要收我当时工作期间在公司的住宿费,我认为公司已经扣除了我的违约金,为什么还要扣我的住宿费?并且他们当时应允的包吃住的,何况是他们先没给我交社会劳动保险(当时我和他们签了一份他们公司自己制作的劳动合同,不是从劳动局那里拿的合同,不知道这份劳动合同算不算数)请大家帮忙给个意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24311……(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0-08-14 09:3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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