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请求援助这种情况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请求援助这种情况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我与男方在两年前登记结婚了,但是至今到现在还没举办婚礼,也没有共同生活,我一直住在父母家里的·就在今年春天的时候,我们商量打算举办婚礼,结果因为一些事情和不来导致感情破裂,操办的婚礼都准备的差不多了,可是临近快到婚期的时候,男方把婚礼取消了,我多次与他商量如果合不来我们就去办理离婚证吧,男方不提此事,也不接电话,也不同意离婚,一直就那样拖着···
所以我5月份请了律师写了离婚协议书给他,然后他也同意了离婚了,男方向法官提出要求:共同返还婚前的夫妻共同债务!他父亲给他租的房子买的家电家具大概是3万块钱左右,要让我担负一半,我要求他拿出证据,他说暂时没有证据,我律师都说了,那些没有证据也没有收据不认可是共同债务,是父亲给的婚后的赠予。
他既然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我是否也可以提出要求夫妻共同担负债务呢?我家里也买了几万块钱的陪嫁物品,有一些我妈给我买的,其中有2万块钱是我向我亲戚借的钱买的·当时是打电话联络这个借钱的事情,2万块钱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从北京汇款到我的卡上来的,我的银行卡是还有汇款记录的,这个我借的钱是从亲戚哪里借来的,汇款记录可以当做证据吗?法院是不是可以判决我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呢?共同返还以后是不是要对我家买的东西进行财产分割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llgsg……(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07-11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