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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抑郁症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吗?

抑郁症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吗? 律师:
您好!
我是一名厨柜店店主。5月底有一客户来我店里,选好材料、谈定价格后签定了一份定货单,并交预约金880元。在我们按照约定的时间上门量尺、定水电位等服务后,她无故要求退单。因为厨柜是定制产品的特殊性,退单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很大。双方协商不成,她遂于7月2日来到我店里叫骂,我老公叫她出去,她反而揪住我老公不放,拉扯中她摔倒在地,起来后她动手砸坏我店里物品多种,包括电脑、音响和钢化玻璃门等。
我们报警。现警方正在处理此事,可是今天去调解时办案民警突然说她胳膊肘轻微骨折了,正在住院,而且她有抑郁症。
请问律师,此案对她有利吗?她有抑郁症是否就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了?而且她的骨折怎么能确定是我老公造成的?此案中我们双方各要负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使之心12……(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7-11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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