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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承包

农村土地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 2000年我村实行二轮土地承包,具体方法是将一轮土地承包期间社员经营的正分地全部收回,参与第二轮土地重新发包。在社里划定的四至范围内有我12.6亩地(这地是我自己开垦的荒地,第一轮土地承包以后政府鼓励开荒,属于荒地不是正分地)按村民表决意见(本人当时不在村内,村民表决意见的会议我没参加,因为当时有事在外地,最后只告知了结果)其中6.3亩“算”社里分配的正分地抽回集体重新发配,一半算开荒地继续留给我自己经营,(试问同一块土地的土地性质怎么会不同呢?)为此我向当地政府多次反映,政府给出答复:抽回理由是这6.3亩“算”社里分配的正分地。等到惠农政策实施的时候,我留下的地因为定性为荒地,所以粮补等其他的惠农政策都没有我的;被抽走的因为是算作正分地,所以享有优惠政策,这么多年我一直和政府反映要求解决问题,都没得到公平有效的答复,唯有通过法律来讨个公道。为此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这官司要怎么打。 写的有点多,谢谢你的耐心能看完。对于农民来说,地是根本,所以这个问题希望能得到妥善的解决,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生存之本(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3-07-1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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