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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缓人员在减刑至有期时,有重大立功表现能否减行至服刑期少于十五年

关于死缓人员在减刑至有期时,有重大立功表现能否减行至服刑期少于十五年 对于死缓人员如在减行到有期徒行后有重大立功表现,其服刑  刑期能否减行小于十五年,十五年的日期起算点应如何计算?是从被拘押时日算起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cmusi……(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08-13 23: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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