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山林权证与村支部所发的荒山协议书的纠纷!
山林权证与村支部所发的荒山协议书的纠纷! 本人持有83年的山林权证,四指清晰(四指分别是南指山顶.东指李某.西指山顶.北指孟某).由于83年分山时,没有专业的仪器,都是村干部有眼睛和手所指.事过好几十年,当年分山的村干部已是70..80岁的老人了,无法证明.问题就是,山权证所在的山是以我村的庙为参照,所对的南山.这个南山是“A”山的北坡.荒山协议书所在的地方是"A"山的东坡.(荒山协议书:很多户,每口人几分地所组成的)东指李某,西指山顶,北指孟某的界限很清晰村镇领导认可.能确定南指山顶的位置吗?持有荒山协议书的说 南山是南山.A山是A山.说山林权证所在的山并不是"A'的北坡.而东指李某的山也是以村里的庙为参照的南山(B山的北坡)A 山和B山是相连的,庙所对的就这两座山.并且都叫南山.请问能确权吗?我应该怎么办?望尽快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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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qqqttt……(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13-07-10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