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大学宿舍内发生失窃案
大学宿舍内发生失窃案 2013.07.04.上午8点,我和隔壁宿舍的舍友一起去考试,当十点回来,发现两个宿舍被盗取空,遗失财产有12台笔记本,三台手机及9百元现金,总价值有五万多元。为警方提供嫌疑人和嫌疑车辆并提供视频到公安局,直至现在还没任何消息。当初跟校方领导提出申请,为走道安装监控或者给木门加固。但一直不做为。直至发生宿舍被盗取完,校方只把案件交由警方处理,回避赔偿问题。我想问,案件侦破没进展,追回遗失物的可能性不大。那么遗失的损失到底由谁来为受害者负这个责任?希望通过法律给予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5253(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3-07-10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