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单方无理由辞退我,根据新劳动法应该给我的赔偿是多少?

用人单位单方无理由辞退我,根据新劳动法应该给我的赔偿是多少? 我在现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十四个月,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这个单位没有合法的手续)前天突然被告知不用来上班了。我来的时候试用期是三个月,现在无理由辞退我(我未触犯新劳动法第39条规定),根据新劳动法的第47条、48条、82条、87条我是否可以申请 
一、无故辞退补偿金。根据我的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1.5个月的2倍? 
二、由于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支付我前几个月工资的双倍工资。 
三、如果能够赔偿,赔偿金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全部支付给我。 
四、到辞退我时,还有三个月工资未给我发放。 
    请各位帮助一下我,不知道我的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是否能够顺利的把我的钱要回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崇善宝贝(山西)
提问时间:2008-09-03 17:1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