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单方无理由辞退我,根据新劳动法应该给我的赔偿是多少?
用人单位单方无理由辞退我,根据新劳动法应该给我的赔偿是多少? 我在现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十四个月,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这个单位没有合法的手续)前天突然被告知不用来上班了。我来的时候试用期是三个月,现在无理由辞退我(我未触犯新劳动法第39条规定),根据新劳动法的第47条、48条、82条、87条我是否可以申请
一、无故辞退补偿金。根据我的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1.5个月的2倍?
二、由于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支付我前几个月工资的双倍工资。
三、如果能够赔偿,赔偿金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全部支付给我。
四、到辞退我时,还有三个月工资未给我发放。
请各位帮助一下我,不知道我的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是否能够顺利的把我的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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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崇善宝贝(山西)
提问时间:2008-09-03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