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举行过结婚仪式,但是还没有登记结婚,这种情况下是否要退还聘金
举行过结婚仪式,但是还没有登记结婚,这种情况下是否要退还聘金 林律师:
你好!
我和我老公是在08年下半年的时候订婚的,在10年2月份办的结婚仪式,由于当初我的户口在外地,一直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现在出现些问题(例如:婚后他没有给我一分钱,家庭矛盾等),订婚时有张订婚书(上面有注明彩礼多少)。我现在不想再跟他一起生活,想分手。但是订婚时有聘金和首饰,而我又怀孕了,请问聘金和首饰要怎么样才能不退还?我在网上找了资料,都是说要退还的,所以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ndy.……(浙江)
提问时间:2010-08-13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