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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刑事附带民事补偿申请

刑事附带民事补偿申请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服刑期间是2008年6月10日至2017年12月9日,判决书上写于被告人刑满释放之日6个月内支付,受害方还需要办那些手续?在判决时,受害方已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但未收到是否受理通知书,我们该怎么办?是等到2017年还行现在办理写手续?新法律出台我们这个是否还有效?如果根据新法,被告人表现良好,提前出狱,我们民事补偿又该怎么办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51d8ff……(重庆)
提问时间:2013-07-08 16:5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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