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用我外婆死后的名额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算遗产吗?
你舅不赢。
财产包括实物财产和无形财产。经济适用房购买指标,属于财产性权利,属于一种无形财产。
你外婆的遗产只能是外婆生前遗留下来的财产。所以,属于遗产的只是经济房购买权,而不是经济房实物。外婆死后,子女都签署放弃购买声明书了,公不公证不影响效力,当然不能再继承了。何况,经济适用房属于人身权,基于某人符合特定条件才享有的权利,人身性质的权利不得转让、继承。所以你舅主张继承购买权无法律依据。主张继承经济适用房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房屋实体不属于遗产。 我的补充: 2013-07-07 13:47
你外婆死亡在先,房屋取得在后。不属于生前取得,不属于遗产。
你舅舅可以起诉的。
需要证明确实是你爸爸自己购买的。但从权利证书上来看,你舅舅是可以起诉,至于输赢要看双方的证据。
在她名下的,算
是遗产。没问题。你爸爸出的钱,可以要回。
不是遗产,但因为房产登记在你外婆名下,你舅舅可以主张权利,关键要看证据,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