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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用物业维修基金进行物业维修

关于动用物业维修基金进行物业维修 物业公司称业主签字人数没有达到三分之二,不能动用维修基金进行电梯大修。物业公司发出公告至今已有大约一年时间,由于本栋楼大多数住户都是租户,物业公司称至今签字人数还没有达到三分之二,一共两台电梯有一台停用一年,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问题一:物业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问题二:假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谁负责?
    地址:长沙市远大路253号都市晨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iyife……(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3-07-07 00:1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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