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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审查

房屋租赁合同中甲方只是写门牌号而没有签名、盖章,那合同还有效吗?

房屋租赁合同中甲方只是写门牌号而没有签名、盖章,那合同还有效吗? 门面租赁合同中,甲方的房屋租给乙方一年,也不给签久,还不给转让!但是当时甲方只是写门牌号而没有签名、盖章等,乙方签了名,合同很不规范感觉像是帝国主义的不平等条约,任何一方面对乙方都不利!请问,这样的情况下,这份合同还有有法律效应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li……(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7-05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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