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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拆迁前的房产继承问题。

拆迁前的房产继承问题。 爷爷和奶奶共有一套房子,房产证的名字是爷爷的。
爷爷于1997年去世,房产证的名字一直没有变更过。
爷爷的父母已经死亡。
爷爷奶奶共有4个孩子,老四结过两次婚,第一次婚姻有一个女儿,第二次婚姻是从1990年开始的,婚后育有一对双胞胎,并且老四于2000年去世。
现在房子快要被市政府拆除了,所有继承人都同意在拆迁前把房产证的名字变更为老大的名字,条件是老大给大家一定的现金补偿。
拆迁办估价房子26万,老大想要拆迁安置房。
我想请问:
1。变更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2。如果是需要签财产分割协议的话,具体应该如何拟订才合法?
3。现金补偿是否是根据拆迁办给的房子估价而定呢?
4。再取得拆迁安置房之前,拆迁办所补偿的临时过渡费是否也要按比例付给所有继承人呢?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ingrid……(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0-08-12 13: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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