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结婚登记后,举办婚礼前所购买的家电和家具属于共同财产吗

结婚登记后,举办婚礼前所购买的家电和家具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是2011年8月27日登记结婚,在2012年1月份举办婚礼,在此期间女方用彩礼钱所购买的家电和家具属于共同财产吗?在河北省沧州市开庭审理后全部判给女方。(离婚原因是女方父母嫌弃我挣钱少,对象什么事情都听她父母,平时不吸烟不喝酒,工资全部上缴),想进行二次诉讼,现在正考虑是否聘请律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青草竹(河北)
提问时间:2013-07-03 21: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