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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没有正式合同能否直接走人

没有正式合同能否直接走人 您好。我是今年五月1号入职,试用期一个月。但是公司是在6月19号才补签了试用期合同。没有提正式合同的事情,说要继续考察,也没办理五险一金。现在是7月份,我想走人,但是公司说工作没有做完不可以走人,还威胁说走人的话不给发工资。请问公司有违法的地方吗?有哪些呢?我可以直接走人还有权利获得工资吗?如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胜利的几率为多少?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蝶舞小蜜蜂(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3-07-03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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