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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提出延后开庭时间,法院需要告知被告原因吗?

原告提出延后开庭时间,法院需要告知被告原因吗? 原告起诉离婚,在开庭前2天,原告与被告发生争吵,之后原告因不明原因提出延后开庭,法院在开庭前一天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被告,开庭时间延后,并未告知延后开庭的理由,也并未再发传票,法院的这种做法合理吗?被告要外出,如果原告一直提出延后开庭,被告是不是也没有办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axaxp……(福建-莆田)
提问时间:2013-07-03 21:2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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