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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的病假条例能证明我的基本工资吗

2010年的病假条例能证明我的基本工资吗 我底薪是3020元,但是公司拆成(960南京最低基本工资+2000技能奖+60全勤)。我们厂以前扣3天病假是(3020/21.75*3天),而补发给的病假工资(960/21.75*3天*80%)。这合法吗?现在劳动法新的病假规定是(3020基本底薪/21.75*3*80%)。请问我能拿这个做证据告公司吗?(公司不承认3020是我底薪。加班费都是按照960算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mw5589(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08-12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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