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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工作岗位问题

工作岗位问题 我在一家宾馆电脑房上班,现单位明确让我们电脑房少一个人编制,让我们自动协商出一个自动离职,要么变更我们的工作岗位,现在是我们都可以接受有赔偿性质的解雇,而不愿意自动离职,请问我们单位有权力单方面更改我们的工作岗位吗??合同上注明我们的工作性质是服务性质,但宾馆所有工作都可以称之为服务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密码有误(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3-07-03 18:2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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