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借用公司名义卖自己货
借用公司名义卖自己货 公司是做厨房电器的。 其中油烟机有附属产品公共烟道止回烟阀,以58元每个批给员工,员工在上门安装过程中以98卖给客户, 客户是自愿的。自11年5月份 我以个人名义在外(跟公司同一渠道)以每个16元 上了一批止回烟阀,然后借公司名义以98元卖给了客户。共销售180多个,跟公司之间没有任何书面协议。请问我这行为违法吗?公司要求 按98元每个退环17640 元 我可以胜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gdez……(天津)
提问时间:2013-07-02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