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判决未生效前我该如何保护人身安全
离婚判决未生效前我该如何保护人身安全 本人起诉离婚案,已历时两年,一审后对方上诉,发回重审,二审后对方再次上诉,县法院定于7月9日开庭。由于财产于2003年进行了公正(后期我给儿子贷款购置的房子也做了补充说明),明确各自购置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包括债务均与对方无关。对方1998年下岗后无固定职业,2010年我通过朋友给对方谋得社区公益岗位。后因其种种不上进表现,我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对方原先答应每月给我500元生活费,在诉讼期间,对方给我写的生活费欠条贰万多元也被其偷偷拿走。并叫来开锁匠开我房间保险柜欲拿走公证书。现对方要求财产均分,撤销公证,法庭不予认可其主张。对方仍住在我名下由我本人独资购置的房屋中,以前是借着酒劲现在清醒时也时不时地突然摔门、自顾自对我破口大骂,恶意中伤,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使我愈加心力交瘁身心疲惫到极点,我只有锁住卧室门呆在里面,我应声对方势必会变本加厉,进而激化矛盾,我沉默又是否更会激怒对方?我实在不能确保对方会不会对我人身有过激伤害行为。我每天下班回家都在恐惧中度过,我该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伤害?难道非要等对方伤害我造成事实司法部门才管吗?我精神受对方折磨多年现在更是变本加厉,为对方的不求上进没出息买单我要忍受到什么时候?如果我比对方厉害,对方或许早就不敢住在我的房子里了。一审就已判决离婚,现因财产争议未有终审判决,对方就可以一直住在我名文公证过的我独资购置的房子里一直这样折磨我吗?我已因对方的过激行为报过两次警了。至开庭还有八天,这段时间我又该怎么度过?我如何保护自己不再受伤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新疆马女士(新疆-吐鲁番)
提问时间:2013-07-02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