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咨询您个问题,希望能细心全面的帮助我解答一下。
1、关于拆迁补偿费问题。村委会和陈老板之间存在租赁关系,且租赁期还没到,房屋拆迁的补偿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另一个是对承租人的安置补偿。对于陈老板的安置补偿根据当地政策应该得到的赔偿应当支付给陈老板,村委会无权截留。
2、陈老板因为追债,被限制人身自由甚至遭到暴力对待的,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这种行为是刑事犯罪,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针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上级法院是不可能被村委会找关系的,而且对于非法拘禁构成犯罪的,已经不仅仅是民事纠纷了,公安机关不好好处理的,你还可以向检察院报案。
保存好相关证据,如果你不明白怎么做的话可以找个律师协助你。
您好!
从程序上看,法院判决已经生效,现在你们不能提供新证据的有新理由的话 法院根本不可能启动再审程序。从租赁合同来看,没有签订书面的协议对方是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的。
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出租方随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且不需要补偿,本案已经有生效判决的,应当执行。
口头协议同样受法律保护。因双方对于租赁期限没有进行约定,应该属于不定期租赁,那么对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鉴于征地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建议来电详述案情。
本案陈某败诉的原因是,他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与村委会约定的租赁关系,录音和收据只是间接证据,如果证明力不够,法院是无法支持陈某的主张的。
你好, 从程序上看,法院判决已经生效,现在你们不能提供新证据的有新理由的话 法院根本不可能启动再审程序。从租赁合同来看,没有签订书面的协议对方是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的。
已经过了追诉期了啊。诉讼时效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