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公证未过户和买卖契约问题
对于卖方来说,出售房屋的最大风险一般是在于房款能否收到、以及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的转移,至于说房价涨跌这个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约束双方的,在此就不赘述;也就是说,你这边收到了房款,若是合同中约定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也转移到了买方,同时依据委托合同你不可能因为不配合办理过户构成违约,基本上你的风险已经没有了;
另外,按照委托的精神,一般情况下受托人是不能和自己交易的,所以若是你委托给买方(比如甲),甲很可能不能把房屋卖给自己(但也不一定就是绝对,要根据实际情况看,你们的合同上写明了的话可以另作考虑),同时你们办理了委托合同且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他的情况下,委托合同的条款就很关键,个人直觉他是有可能将房屋卖给第三人的;
若需进一步咨询,请提供委托合同的具体条款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