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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邻里界墙纠纷致人身伤害

邻里界墙纠纷致人身伤害 家住农村,东西相邻,我居东。有界墙一道,修建于60年前,我家持有50年房产执照一份记载当年房产土地使用状况。其四至包括此界墙,但没有明确记载。后来房产流转直至我,因是亲朋家传无异,没有立文约记载此墙,现有农村房产登记相对简单,均没有相邻界墙归属登记项,没有房基地使用情况登记。80年,前邻居(李某)背着我把此界墙卖予现邻居(刘某)。两家为此争执不断。此界墙发生纠纷前,一直由我家维护。86年,现邻居以当时买房附带此界墙为由(口头)诉我和前邻居(李某被告第三人)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废除原告现邻居与前邻居房屋买卖中所争执界墙的买卖关系。原被告双方维持界墙现状,任何一方不准拆毁。为此相邻关系相对平静维持多年,界墙在日常生活中被邻居时有破坏,偶尔双方发生口角。2013年6月,邻居翻扩建新房,欲强拆强占此墙,我方制止,邻里争执再起,我方找村镇主管部门调解,但,村委会及乡里村镇房管部门都回避争议不据实公正调解。至矛盾纠纷升级,争执中邻居把我方二人打伤住院,并报110由当地派出所介入此事。(此前纠纷争执中曾多次打110,但派出所对邻居违法行为未予有效制止,置若罔闻)。目前我方伤者住院期间邻居无丝毫歉意,继续我行我素,强拆强占已成事实(建房越界出侧滴水檐日后必影响我方生活)。受此纠纷困扰,已严重影响我的生活和生产及工作,眼下正在申请伤情司法鉴定。下一步如何维权?百姓维权难上难,信访无人正面受理,官司打不起。如何是好?如果鉴定为轻伤,或轻微伤,如何诉讼?如何索赔损失?如何把本是我方的界墙,权属界定清楚,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原法院判决有疑点,可否申诉?如何申诉?现有判决邻居不执行并致人伤害,官司如何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99330……(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3-06-3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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