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居住权问题
可以要求产权单位变更承租人,如果你是承租人,可以要求其搬出,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对于打隔断的行为,需要经过产权单位的同意,可以投诉。
虽然是公租房,但是也是符合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所以,只有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即使是原承租人的继承人,只要不是生前与其共同居住的人都无权继续承租。而且将房屋隔断是需要经过房屋所有人同意的,你们有权将房屋所有人投诉其行为,也可以起诉要求其搬出房屋,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
她没有权利这么做,你作为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符合条件的话可以申请变更为承租人,然后就可以要求其搬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目前该房屋的实际承租人已经去世,但承租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你们可以到房管部门变更承租人,承租人变更后,你姥爷的女儿不能强行入住,房屋实际承租人可以要求其腾房搬走。
您好,他没有居住权,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其腾房,建议尽早变更承租人,祝好
承租人去世后,同住的人或者户口在该房屋中的人有权申请变更承租人,产权单位同意即可,你姥爷的女儿无权居住该房屋,其他有权居住的人可以要求其腾房。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你好,你们只有变更承租人。承租的公房变更到你们名下就可以阻止对方入驻。
但是产权单位不同意,你们无法变更承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