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怎样才能让人民法院立案?
怎样才能让人民法院立案? 案由:排除妨害纠纷
我父于1990年3月15日与本组组长xxx签订合同(因地块所属本组,呈上原本组群众会议记录),合同约定将属于本组的xx镇西街口的半
亩地承包给我父(呈上原合同复印件、承约收据各一份);2004年8月20日又重新订立合同(一式三份:
个人、小组、村委各持一份,同时呈上原合同复印件、承约收据各一份),合同书村委会也盖有公章。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地四至清楚:东至柏油路、西至沟边、南与被告相邻、北与xxx相邻。今因我
父身体欠佳,不宜苦力劳作,我欲替父管理承包地时发现被告在我父承包地上盖有简易房屋,问及我
父说:已趁他不在家时盖有多年,他曾多次找其辨理、并找组长、村委、乡镇领导责令其拆除,但其不
预理会;无奈我只能代父利用法律维护我父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誠请xxx县人民法院依法公断。
以上为我的起诉状内容
我去人民法院起诉时立案庭庭长让先出具村里的调解结果,问及庭长还要哪些东西,说先开来再说;我让我父到村里开具证明,而村里以各种理由向后推脱不开证明。
请问:
怎样才能让人民法院立案?
还需要哪些资料?
开不来证明能要求人民法院立案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真诚的我A(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6-29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