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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

是否可以提起国家赔偿或国家补偿

是否可以提起国家赔偿或国家补偿 本人是故意伤害案件中的被害人,【十级伤残】案件发生的时间是2011年5月,后来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先抓获犯罪嫌疑人,证明确实是犯罪嫌疑人所造成的伤害,再开给我法医鉴定为由,一直不开给我法医鉴定委托书,一直到2012年12月才开给我法医鉴定委托书,经法医鉴定是轻伤害,并于2013年开庭审理了案件,按照2013年的司法解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伤残赔偿金不予赔偿,正是公安机关的不作为,造成了我今天的伤残赔偿金的损失,现在我是否可以提起国家赔偿或者国家补偿,或者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qdp(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3-06-28 13:5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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