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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财保险学生幼儿险保费赔偿

中国人财保险学生幼儿险保费赔偿 我家小孩自07年入园以来一直经幼儿园参保中国人财的学生幼儿险(50元),今年3月幼儿园按惯例向家长收取50元给孩子续保,当时幼儿园给家长开了一份收据,之后就一直没有相关信息告知家长。今年7月中旬孩子在外玩耍磕破上唇,在医院做了整形手术,没有住院。然后联系幼儿园保险的相关事宜,幼儿园给出的解释是已把钱交给保险业务员,但业务员一直没给回信,后经园长与业务员联系,业务员说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上报。此事发生以来,我们一直积极与园长和业务员联系,想协商解决,但是他们都一托再托,直到现在也没给个明确的答复,甚至我们提出三方见面协商,他们也都以种种事由推托。其实我查阅了一下中国人保财险的学生平安保险条例,“保险条款摘要第二条写到: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在我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治疗,对被保险人所支出的必要的,符合当地神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扣除人民币5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但每次事故的门诊和急诊医疗费用以500元为限”。我共计花费1000左右,本想依法由他们双方赔偿我500就可以了。事情发生到现在也有20多天了,我想经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请问应如何办理,如向法院起诉,是幼儿园和业务员都起诉谁吗?请法律界的朋友帮忙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fxfyg……(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0-08-1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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